【百日行动】村民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
2022-09-06 15:38:14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艳菊 | 作者:黄永          浏览量:30160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9月6日讯】男子痴迷山林打猎,村干部、民警多次上门走访仍私藏黑火药。近日,永兴县龙形市乡一村民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永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近日,永兴县龙形市派出所民警刘正伟等人到龙形市乡涉枪涉爆前科人员卢某家走访排查,发现卢某私藏土铳铁珠弹3盒、铳硝2盒(约重89.5克)。

事发前的2022年6月9日,龙形市派出所民警及村支书就曾主动走访过涉枪人员卢某,向卢某宣讲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相关政策,鼓励、动员卢某积极上交私藏枪爆危险物品,讲明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物品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并与卢某签订《无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承诺书》。此后民警走访得知,卢某痴迷打猎,极有可能仍持有枪爆危险物品,因此又多方走访卢某。2022年8月23日,民警再次走访卢某,从卢某家查获上述危险物品,面对民警的质问,卢某后悔莫及。

目前,卢某已被永兴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温馨提醒:枪爆无小事,民安重于山。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永兴警方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主动上交私藏枪支弹药,共同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建设和谐平安永兴。

责编:李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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